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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 形象标识(LOGO)全球征集令

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 形象标识(LOGO)全球征集令

2024-01-16 22:05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MB1568036/2024-07264 其他
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4-01-16
有效
文件名称 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 形象标识(LOGO)全球征集令

为提升湖北文旅宣传语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面向全球公开征集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文旅形象标识(LOGO)作品。

一、征集单位

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
二、征集内容

湖北文旅形象标识(LOGO)

三、征集范围

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社会各界人士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。

四、征集时间

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31日截止,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。

五、征集要求

1.“知音湖北,遇见无处不在”为主题,充分彰显湖北独特的自然禀赋和人文品格。

2.适用于不同宣传推广场景的一整套形象标识体系。

3.形象鲜明、创意独特、寓意深刻,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,便于识别、记忆和推广。

4.能够契合国际游客文化接受习惯,可用于国际推广。

5.作品图案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(像素/尺寸),JPG格式、大小不低于5M,同时需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设入围奖10名,各奖励2万元人民币。最终选用作品,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。

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在湖北省文旅厅官网公布。

七、投稿方式

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。

在湖北省文旅厅官网、“湖北文旅”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。

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,并提交作品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。

征集入口:https://wlt.hubei.gov.cn/fzlm/zyhb/logo.shtml

八、特别说明

1.作品必须是原创且首发作品,未在报刊、杂志、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,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,未商品化。稿件原创性、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,若有套作或抄袭等行为,一律取消评奖资格。

2.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(包括著作权、商标权),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。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、发表,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。

3.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、使用方式、使用时间的权利,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,应征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。

4.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,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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