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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院历史

  • 2017年10月
  •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省美术院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、创作交流部、典藏研究部、美术馆。
  • 2015年
  • 机构编制调整后,设办公室、创作研究部、美术馆和艺术开发培训部。
  • 2012年
  • 设办公室(政治处)、创作研究部、艺术开发部、美术馆。
  • 1992年
  • 省美术院艺术委员会成立。
  • 1990年10月13日
  •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设办公室、政治处、创作研究部、艺术开发部。
  • 1980年
  • 省美术院设院办公室、美术创作研究室、美术工作室。
  • 1974年5月
  • 湖北美术院人员编入省群众文化处美术工作队。队长张汉荣,副队长魏扬、冯今松。 下设国画组(含版画),组长陈立言,副组长廖连贵;油画组,组长彭述林,副组长唐小禾;雕塑组,组长王福臻;年画组,组长徐慧玲。
  • 1965年10月5日
  • 1965年10月5日,湖北美术院成立。 设院务委员会、院党委、党委办公室、院办公室、业务科、培训科、总务科、绘画创作室、生产设计室、理论研究室。院长,省文化局副局长王太刚兼任;副院长杨立光、刘依闻;院务委员会成员为王太刚、杨立光、刘依闻、王霞宙、阮璞、李一夫、张振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