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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湖北省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初评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2-12-20 15:00 来源: 湖北省美术院

根据中国国家画院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通知》要求,湖北省美术院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画院推荐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,遴选出60件作品将上报组委会进行复评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止,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
公示期间,社会公众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电话向省美术院办公室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27-88849695

评选结果详见附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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